情人節,三個故事幫你選好終身的“情人”

 

三個故事,未婚的看懂了再結婚,已結婚的看懂了更懂得經營婚姻,不懂就可以不用結婚了。

 

  2014-02-01 15.31.44  

 

故事一 他們相愛三年,準備結婚。結婚前一個月他消失了,留下一張紙條:對不起,等我足夠好的時候我再娶你。她悲痛地撕了紙條。兩年後,他穿著西裝開著限量版跑車回來,卻發現她早已嫁給一個普普通通的工人並且已經有了孩子。他有些憤怒,你寧可嫁給一個這樣一個什麼都沒有的人都不願意等我麼。女人輕輕笑笑,我們不需要任何東西,有愛就夠了!男人突然間明白了。

 

  故事二  男孩結婚後對自己的妻子比結婚前更好。一次聚會,朋友笑他:怎麼結婚了還那麼膩。他訕訕地笑著說道:“結婚前,很多男生都想追她,有很多男生會對她好,我只有對她更好才能追到她;結婚後,對她好的男生越來越少,我只有對她更好,才能不讓她失落。我所做的一切就是想讓她幸福。”說完,所有在場的朋友都沉默了,沒有嘲笑,只有敬佩。

 

  故事三  丈夫在床邊護理即將臨盆的妻子。妻子:“你希望是男孩還是女孩?”丈夫:“如果是男孩,我們爺倆保護你;如果是女孩,我保護你們娘倆。”都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。原來是好女嫁錯了郎!愛情不是榮華富貴,而是相濡以沫。結婚本是一件幸福的事,前提是嫁給了會把你當寶的人。

 房子再貴, 你睡的只是一張床。

 車子再好, 超速還是要吃罰單。

 包包再貴, 也只比塑料袋多一個炫富的功能。

 不要為了追求沒有的, 而忘了自己已有的幸福。

 知足常樂!如果拿你身上20斤肉換取父母的十年長壽,你願意麼?願意的請轉發, 我願意換一輩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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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姓名學權威吳美玲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